职业年金单位缴8%个人缴4%落地11年,这笔第二份养老金到底怎么领?

职业年金单位缴8%个人缴4%落地11年,这笔”第二份养老金”到底怎么领?

很多机关事业单位的朋友只知道每月工资条上被扣了一笔”职业年金”,却说不清这笔钱将来怎么回来、能领多久、人没了会不会打水漂。今天就用国务院白纸黑字的政策原文,把职业年金这8%+4%的钱,从头到尾给你说清楚。

政策核心:8%的单位钱 + 4%的个人钱,都进你自己的账户

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本养老保险之外,额外建立的一份补充养老保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国办发〔2015〕18号,2015年3月27日发布),钱由两部分凑成: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个人部分由单位代扣。两部分加起来,相当于工资基数的12%都进了你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职业年金缴费比例对比:单位8%+个人4%

这里有个和基本养老保险的关键区别要记住:职业年金的钱全部记在你个人名下,单位缴的那8%也计入你本人的账户,不是进”大锅饭”统筹池。文件第六条写得很清楚——对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采取记账方式,每年按国家公布的记账利率计息,退休前由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非财政全额供款单位的单位缴费,则直接实账积累、市场化投资运营。

对谁影响最大?三类人差别不小

这份政策覆盖的范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完全一致——也就是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人群 职业年金的影响
2014年10月1日后入职的”新人” 基本养老+职业年金全额累计,退休待遇主要靠这两块,职业年金占比更高
2014年10月前入职、之后退休的”中人” 有视同缴费年限,另有过渡性养老金,职业年金只补改革后的年限
2014年10月前已退休的”老人” 不参与职业年金,继续按原待遇标准发放

也就是说,这份”第二养老金”主要惠及的是改革后还在缴费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费年限越长、工资基数越高,个人账户攒下的钱就越多。

什么时候领?怎么领?

文件第九条把领取条件卡得很死:只有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才可以按月领取职业年金。领取方式有两种,本人选定后就不能再改:

  • 方式一:按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把账户里的钱分月发完为止(60岁退休对应139个月,55岁对应170个月,50岁对应195个月),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
  • 方式二: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按保险契约领钱并享受继承权。

另外还有两条特殊情况:出国(境)定居的,可以一次性把账户资金取出来;在职期间去世的,账户余额可以由家属继承。除此之外,没到退休年龄,一分钱都不能提前取

关键时间线

  • 2014年10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职业年金制度同步建立(国发〔2015〕2号第八条明确要求建立职业年金);
  • 2015年3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国办发〔2015〕18号),缴费比例、账户管理、领取方式全部落地;
  • 之后持续:职业年金基金逐步委托市场化投资运营,按实际收益计息。

一句话记住:职业年金是你名下的”第二份养老金”,单位8%个人4%都进自己的账户,退休后按计发月数逐月领,领不完的部分留给家里人。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国办发〔2015〕18号,2015年3月27日);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201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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