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扩围政策落地:这3类单位也能建年金了,你能多拿多少?

企业年金扩围政策落地:这3类单位也能建年金了,你能多拿多少?

说到”企业年金”,很多人第一反应是”那是大厂、国企才有的福利,跟我没关系”。但2026年开年的一项新政策,正在悄悄改变这个判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于2026年1月1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工作的意见》,把企业年金的门槛大幅降低。今天我们就用”政策解读”的方式,把这条新规拆开讲清楚,回答你最关心的三个问题。

政策核心:三大变化

变化一:覆盖范围拓宽。过去大家以为只有”企业”才能建立企业年金。《意见》明确,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可以按照规定建立企业年金。这意味着,在行业协会、基金会、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机构工作的人,第一次被纳入企业年金的”可建”范围。

变化二:建立程序简化。已经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单位,企业年金方案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即可;没有职代会的,可以经全体职工讨论、公示等民主程序通过。同时推行企业年金方案简易范本,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实现网上备案,建立流程不再繁琐。

变化三:缴费比例更灵活。这是最实在的一条。用人单位缴费每年不超过本单位参加企业年金职工工资总额的8%,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12%。在这个上限内,用人单位和职工可以根据经济负担能力自由选择缴费比例或额度。

企业年金两种缴费方案对比

看这张图就明白了:经济能力强的,可以按”单位8%+个人4%”的高配起步;经济能力有限的,可以从”单位2%+个人1%”这种低配开始,等有条件了再逐步往上加。门槛放低,很多人终于能”先上车再说”。

对谁影响最大?两类人要重点关注

第一类,在非企业单位上班的”隐形打工人”。民办学校老师、民办医院护士、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公益基金会从业者——这些人以往基本与企业年金绝缘。这次扩围后,只要所在单位愿意建,他们就有了补充养老的通道。

第二类,中小微企业职工。过去建立企业年金的成本、流程门槛,让很多中小企业望而却步。这次通过集合计划、简易程序、园区试点等方式,专门为中小微企业”降门槛”。据人社部、财政部在发布时披露的数据,截至2025年三季度,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用人单位已达17.5万户、参加职工3332.05万人、积累基金4.09万亿元——盘子不小,但相比数亿参保职工,覆盖面仍有很大提升空间,这正是这次政策要发力补上的短板。

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意见》于2026年1月15日由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对外发布,属于指导性政策文件,各项举措由各地、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逐步落地。其中覆盖范围、缴费限额等规定,即日起即可作为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的依据;园区试点、全国信息平台建设等,则需要按下发的安排分阶段推进,具体以当地人社部门通知为准。

关于企业年金,你可能还在纠结的3个问题

问:交了的企业年金,换工作会不会白交?不会。《意见》和《企业年金办法》都明确,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随同转移;新单位没有建立年金制度的,账户可以保留在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权益不受损失。

问:什么时候能领?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一次性领取,也可以全部或部分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出国(境)定居的,账户资金可一次性支付;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的,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

问:交了企业年金能省税吗?能。用人单位和职工建立(参加)企业年金,可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和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政策,这是企业年金区别于普通加薪的重要优势之一。

对比维度 改革前 改革后(2026意见)
适用单位 主要是企业 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缴费比例 相对固定 单位≤8%,合计≤12%,可灵活选择
建立门槛 需职代会程序较复杂 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均可,支持简易范本、网上备案

这张表帮你直观对比新政前后的差别:适用单位更广了、比例更活了、门槛更低了。企业年金不再是”大厂专属”,而是一扇正对普通人缓缓打开的门。如果你所在单位恰好在新扩围的范围内,不妨主动了解一下——多一份养老准备,退休后就能多一份从容。

来源:《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工作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2026年1月15日发布);《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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