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养老金计发基数7省已公布:内蒙古涨最多3.07%,谁要补发、谁没得补?

2026年养老金计发基数7省已公布:内蒙古涨最多3.07%,谁要补发、谁没得补?

2026年10月中旬,全国31个省份里已经有7个公布了今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黑龙江、新疆、内蒙古、贵州、西藏、上海、浙江。这个数字很多人不熟,但它直接关系到一个具体动作——今年刚办退休的人,能不能拿回来一笔补发。

先把结论说在前面:补不补、补多少,不看基数高低,看的是你办退休那天,系统里的计发基数写的是哪一年的数。

政策核心:计发基数是什么,今年变在哪

计发基数是核算当年新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的基准。职工养老金拆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两块,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再加一块过渡性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就按”计发基数×(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这个公式来算。

今年变化的核心就一件事:7个省陆续把2026年的新基数定了下来。黑龙江动手最早,新疆、内蒙古涨得最猛,剩下的贵州、西藏、上海、浙江涨幅都在1%上下。

黑龙江最特殊:去年12月就定好,不补差

黑龙江是这7个省里最该单独说的一个。黑龙江省人社厅在2025年12月24日就发了一份文件——黑人社函〔2025〕611号——《关于确定2026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

文件定得明明白白:2026年度全省使用的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是7705元,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换句话说,黑龙江2026年1月及以后办退休的人,第一笔养老金就直接按7705元核算,没有”先按旧基数预发、再等新基数补差”这一环。

所以黑龙江的2026年新增退休人员,通常不产生计发基数差额,也就不存在二次核算、重算补发。这个”不补”,不是吃亏,是因为它压根没按旧数预发过。

内蒙古涨最多:3.07%,一年补回251元差

再看涨幅榜第一的内蒙古。根据内人社办发〔2026〕85号文件,内蒙古以全口径工资8430元/月作为2026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对比2025年的旧基数8179元,涨了251元,涨幅3.07%。

这个3.07%不是凭空来的。内蒙古2025年只涨了0.91%,远低于当时多数省份2%上下的水平,2026年相当于把脚步补了回来。8月26日发文前已经办了退休、按旧基数预发的人,会在这个新基数落地后重算,把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的差额一次性补到社保卡金融账户。

七省基数与涨幅,一张表看清

省份 2026年计发基数(元/月) 2025年旧基数(元/月) 差额(元) 文件依据
上海 12577 12434 143 2026-08-18公布
新疆 8744 8448 296 国办发〔2021〕48号口径
内蒙古 8430 8179 251 内人社办发〔2026〕85号
黑龙江 7705 7570 135 黑人社函〔2025〕611号
贵州 7376.75 7324.5 52.25 黔人社发〔2026〕7号

上表只列了能查到明确文件或官方口径的5个,浙江和西藏也已公布,但纳入发布时间口径有差异,放在文字里说明。西藏2026年基数11954元,依据藏人社发〔2026〕46号,9月14日公布,从1月1日执行,对比旧基数11777元差177元。

2026年养老金计发基数对比(元/月)

到底谁该补、谁不补

这道题有个简单判断法:看你退休地的基数公告,再看你的待遇核定表。表里计发基数写的是2025年旧数,说明你当时是按旧数预发的,等本地新基数启用后会重算补差;写的是2026年新数,说明直接正式核算,不补。

举例最清楚:西藏9月14日前办退休的,前期按11777元预发,后期按11954元重算补差;9月14日及以后办退休的,直接按新标准,不补。上海同理,8月18日前预发的要重算,之后首次核定的按12577元直接算。

个人账户养老金这一块,不随计发基数重算。它按你账户储存额除以退休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发放,跟基数涨不涨没关系。年度普调(给老退休人员涨钱)和计发基数重算,是两笔账,别搞混。这里说的计发基数是核算新退休人员的,跟人社部统一执行的个人账户养老金”累计÷139个月”计发办法是两回事,我们之前算过河南缴费基数那笔账,可以对照看。

现在该做什么

如果你是2026年办退休、且办得比较早(发文之前),先别急着问”什么时候补”。重算通常由社保系统按参保信息批量完成,差额打进领养老金的社保卡金融账户,不用你交材料、跑窗口。

真正要警惕的是另一件事:凡是要你扫码填身份证、银行卡、验证码来”领补发”的,全是诈骗。补发是系统自动到账的,环节里不需要你提供任何验证码。

你的退休地是哪一省?计发基数定下来了吗?翻翻你的待遇核定表,看看表上写的是2025还是2026的基数,我帮你判断要不要补。

数据来源:1.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2026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黑人社函〔2025〕611号,2025年12月24日发文,主动公开);2. 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内人社办发〔2026〕85号文件;3. 贵州省人社厅黔人社发〔2026〕7号文件;4. 西藏自治区人社厅藏人社发〔2026〕46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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