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转移接续新规落地:换工作不再丢年金,2027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线上办

企业年金转移接续新规落地:换工作不再丢年金,2027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线上办

政策核心

2026年7月1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转移接续规程(暂行)》(人社厅函〔2026〕89号),这是企业年金制度建立以来,第一部专门针对个人账户转移接续的全国统一操作规范。规程自202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核心变化就三点:

1. 全线上办理:职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渠道,线上提交转移申请,不再需要跑原单位、现单位、受托机构三头跑。

2. 标准化时限:现受托人5个工作日内发出联系函,原受托人15个工作日内划转资金,现受托人15个工作日内完成匹配归集。全流程最长35个工作日,比以往动辄3-6个月的线下模式大幅缩短。

3. 一人一表、一笔划转:规范了资金划转的摘要格式(”转移支付:联系表编号,姓名,证件号码后4位,原受托人简称”),解决了过去资金和信息对不上的老大难问题。

对谁影响最大?

先看三类典型人群:

跳槽频繁的年轻人:以前每换一次工作,原单位的企业年金账户就变成”僵尸账户”。规程明确,你可以在线将多个企业年金账户归集到一个集合计划保留账户,统一管理。等你退休时,再从这个账户里一次性领出来——不用分别找N个机构。

临近退休的老员工:如果你到了领取年龄,最后一个企业年金账户所在受托人,会帮你把其他所有账户的资金都归集过来,统一办领取。不用你自己跑断腿。

正在领取企业年金的人:规程第八条明确,退休人员已经在领企业年金的,可以申请把其他账户的资金转入当前领取账户。这意味着你即使已经开始领了,也不会落下任何一个账户。

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时间节点 事项
2026年7月13日 人社部办公厅印发规程(人社厅函〔2026〕89号)
2027年1月1日 规程正式实施,全国统一线上办理通道开通
当前至2027年1月 各受托机构完成系统改造、对接信息平台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规程给了各机构半年多的过渡期。目前你已经可以通过全国统一线上服务渠道查询自己的企业年金账户信息,但正式的转移接续申请要等到2027年1月1日之后才能提交。

企业年金转移接续流程

如果你在多个单位参加过企业年金,现在就可以做一件事: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电子社保卡,查一下名下有哪几个企业年金账户,心里有个数。等到2027年1月系统上线后,第一时间提交归集申请。

另外,规程也明确了企业年金与职业年金之间的转移接续,继续按照人社部规〔2017〕1号文件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之间,仍然可以互转。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转移接续规程(暂行)》(人社厅函〔2026〕89号,2026年7月13日发布),《企业年金办法》(人社部、财政部令第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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