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OECD养老金报告看中国第三支柱:差距、根源与追赶路径

从OECD养老金报告看中国第三支柱:差距、根源与追赶路径

OECD每两年发布的《Pensions at a Glance》是全球养老金体系最权威的横向对比。2025版报告显示,OECD国家养老金资产占GDP比重平均55.6%,其中第三支柱贡献约18个百分点。而中国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2022年试点、2024年全国推开,截至2025年底开户突破6000万,但实际缴费人数不足开户的三分之一——差距之大,根源何在?

三个核心差距

第一个差距:资产储备不足。中国养老金总资产占GDP比例约8.3%(含基本养老基金),仅为OECD均值的约七分之一。这既反映第一支柱长期现收现付模式下积累不足,也反映第二、三支柱起步较晚。第二个差距:第三支柱参与度低。扣除被开户因素,实际缴费人数估计约2000万,占总人口1.4%。对比美国IRA覆盖约38%家庭、英国NEST覆盖超1100万人(总人口约6700万),差距显著。第三个差距:产品结构单一。目前个人养老金产品以银行储蓄和理财类为主(占比超五成),基金和保险类占比偏低,且基金理财产品大多为1-5年短期产品,缺乏与养老目标匹配的长期限产品。

差距的根源:三个结构性因素

一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为前提的限制。灵活就业人员如外卖员、快递员等未参保群体被排除在外,目前约有2亿灵活就业人员无法参与个人养老金。二是税优激励力度不足。12000元年缴费上限对中高收入群体吸引力有限。以年收入30万元的纳税人为例,边际税率20%全年税优仅2400元。对年收入10万元以下群体,税优仅360元。三是长寿风险管理机制缺失。保险公司面临的长寿风险缺乏风险转移机制,目前尚无标准化的长寿指数或长寿风险对冲市场。

三条追赶路径

路径一:扩大覆盖面,取消参保前提。取消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为前提的限制,将灵活就业群体纳入。全国政协委员已建言对享受不同支柱养老金待遇的人员分档设置供款额度,向灵活就业等群体倾斜。路径二:供款额度指数化调整。将12000元上限与经济增长、通胀等指标挂钩定期自动调整。从国际经验看,OECD国家个人养老金供款上限通常为人均GDP的10%-25%,中国的13.6%处于合理区间但需动态调整。路径三:建立长寿风险对冲市场。以上海保交所为技术平台制定标准化长寿指数,探索长寿风险证券化。这需要人社部、金融监管总局、卫健委等多部门协同推进。

第三支柱建设是系统工程。对普通消费者而言,最重要的是现在就行动起来——哪怕每月只缴100元,也是一种向好的开始。用时间换空间,用复利换未来。

数据来源:OECD Pensions at a Glance 2025、全国政协提案资料、人社部公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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